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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和村产业扶贫资金投资项目(光伏发电)收益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0 15:04:57
 

          为帮扶蓬和村贫困户脱贫攻坚,经村两委会议及贫困户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里湖镇政府和普宁市政府审批同意,蓬和村将2016年度各级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补助资金132.994万元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最终结算总额为132.5万元。项目于2017年12月投入使用并开始产生收益,截至2018年10月26日蓬和村光伏发电共入账85608.24元。根据扶贫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次项目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分配原则。既保障全体贫困户的利益,又要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生产增收的意愿。考虑到本村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人口占比较小,结合本村实际,年度收益全部用于贫困户,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按人均分配,一部分用于个别特别困难的贫困户生产生活所需。
 
二、分配方案。目前,蓬和村共有85户贫困户275人;截至2018年12月1日我村光伏发电收益共入账85608.24元。根据分配原则,2018年度蓬和村拟每名贫困人口分红200元;另从收益中提取3000元用于10户特别困难家庭用于生产生活所需。10户特别困难家庭名单由村两委初拟名单,经贫困户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并公示。所有收益分红款项必须由银行直接转账到扶贫户账户。
 
三、分配期限。从2019年开始,蓬和村光伏扶贫发电项目产生的收益每半年分红一次,分红标准根据收益实际到账情况分红,每期收益分配必须向村民进行公示。本方案有效期三年。
 
四、分配监督。本方案严格按照村财务制度执行,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
 
    本方案可结合实际需求添加补充协议,由村委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蓬和村委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