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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普宁市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10:52:40
普市扶【2018】11号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市直及省、揭阳市驻普各单位:
       根据《揭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揭阳市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扶〔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普宁市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突出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主题,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扎扎实实开展我市扶贫济困活动。
 
       附件:普宁市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普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


 

 
普宁市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揭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揭阳市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扶[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活动主题: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
活动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中央、省和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捐赠活动,募捐资金全额用于我市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举行6·30捐赠活动仪式
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市党政办公大楼二楼大厅举行普宁市开展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仪式(方案另报批)。
(二)开展心捐赠活动
1.开展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各地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市直及省、揭阳驻普各单位要在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高度重视扶贫济困捐赠活动,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各地各单位将集体和个人的捐款汇总并填妥《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统计表》(附表1)、《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干部职工捐款花名册》(附表2)后,连同捐款于6月29日前送交普宁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电话:2228067,传真:2228097),或将捐款转存普宁市民政局接收捐赠专用帐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普宁支行,户名:普宁市民政局,帐号:641857756155),凭缴款单到普宁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开具捐赠票据(各地各单位组织)。
2.开展社会组织扶贫助困活动。向全市公益慈善组织发出倡议,动员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市民政局负责)。
3.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向全市大、中、小学校和中专、技校学生发出倡议,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活动期间,有条件的学校,由学校团委牵头,组织扶贫济困募捐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募捐活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负责)。
4.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各乡镇场街道负责)。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安排,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地各部门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开展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活动
各系统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如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办配合)。
(五)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或召开企业座谈会
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各地组织开展企业走访活动。请各乡镇场街道领导带队走访部分重点企业,组织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通报活动情况,发动捐款。同时,引导和发动各类企业以资助式帮扶、合作式帮扶、捐赠式帮扶等不同方式,自愿结对一个或多个村庄,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三、活动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我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第三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转入巩固发展阶段的关键之年。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城乡贫困群众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二)加强组织领导。普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按分工实施。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等工作,并按照今年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规范管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活动,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确保捐赠款物用于精准扶贫。捐赠接收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及《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支持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对接工作方案》要求,按当年实际接收的捐赠做好捐赠统计工作,并按照“谁接收、谁统计、谁使用、谁跟踪、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做好捐赠接收统计、使用安排信息的公开,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市扶贫办负责重点项目的指导和实施,引导各项扶贫资金有序、精准投放,并将精准帮扶情况登记造册,及时反馈给捐赠接收单位和捐赠者;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活动捐赠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捐赠款物使用安全、规范。
(四)加强宣传发动。按照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视频会议要求,围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题和目标要求,多平台、多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的捐赠热情。市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新闻媒体,采取专门时段、专门版面等多种宣传报道形式,推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系列主题报道,使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为社会广泛知晓,深入人心;要组织新闻媒体进村到户进行采访,生动报道各地、各单位、各行业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讲好6·30活动助力脱贫攻坚的故事,放大广东扶贫济困日的活动效应,扩大活动发动面和参与面,形成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工作保障。为确保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到位、各项专项活动顺利实施,要切实加强活动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工作,各地活动的媒体宣传、日常工作及开展系列活动费用由各级财政负责,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要抽调必要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活动的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