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各级财政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 池尾街道实施光伏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21 11:21:52
普宁市池尾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2月17日实施“池尾街道87.6kw光伏扶贫电站(三期)”项目2019年3月15日已完工通过街道验收,并于2019年3 月21日开始并网发电,现对该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 资金来源:2018年度省、市、县、东莞市等各级财 政资金73.315万元。
- 资金使用情况:在池尾街道池尾中学楼顶建设面积约600平方米87.6kw光伏发电站一座,项目由政府采购中标单位普宁市宗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运行维护。其中: 275wp单晶硅太阳能板(292块共87.6kw)473040元,逆变器及配电箱等25967元,固定支架201480元,电表电缆及其他耗材54629元,咨询服务费2041.62元。使用资金合计731190.62元。结余资金1959.38元。
池尾街道办事处(盖章)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