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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埠镇落实省、揭阳市、普宁市2016年扶贫
发布时间:2017-07-11 09:38:20
                                                    军埠镇落实省、揭阳市、普宁市2016年扶贫
                             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报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知》(粤委办发[2017]56号)、《关于印发<揭阳市落实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揭市扶[2017]9号)和《关于印发<普宁市落实省、揭阳市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普市扶[2017]6号)提出的整改落实内容中:(一)脱贫质量不高问题中的“未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存在‘保人不保户’情况”、“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未落实到位”等问题,我镇已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保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政策兜底保障,并由财政全额资助医疗保险:按省规定于2017年5月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补助款已由教育部门发放,并落实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二)数据信息不够精准问题中的“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的问题,我镇至2017年6月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3户407人,但我镇仍需继续加强建档立卡信息管理。(三)帮扶举措有待加强问题中的“未制定小额信贷实施方案”问题,根据普宁市《关于印发普宁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普市扶办[2017]11号),我镇以及相关帮扶单位,大力宣传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结合我镇实际,针对普宁市提出的问题认真深入查摆,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内容
    (一)数据信息不够精准问题
    1.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数据不够精准,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尚存在部分信息数据缺漏、不匹配等。
整改要求:各单元、各村、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贫困户、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精准制定帮扶规划、措施,要认真对建档立卡基础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完善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彻底解决不精准问题。
    (二)帮扶举措有待加强问题
    2.产业帮扶项目推进缓慢。部分产业增收项目仍处于规划、立项和审批阶段,建设进展缓慢,贫困户参与组织化生产的利益结联机制未健全,未对贫困户带来较大的增收效益。
整改要求:各单元、各村、各帮扶单位要迅速制定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的激励政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加快帮扶资金使用,狠抓产业扶贫,提高贫困户增收脱贫质量。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精准发展致富产业。要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源加大扶贫支持。要注重发挥当地农业和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建切实推动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
 
    (三)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缓慢问题
    3.资金使用和结算缓慢,扶贫资金停留在账面上比例较高,存在有钱用不出和不会用现象。
整改要求: 各帮扶工作组对扶贫开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承担主体责任,帮扶单位领导、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审核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扶贫开发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规划及其项目使用计划;制定实施本村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落实本村扶贫开发资金。贫困人口所在村按规定具体使用和管理上级下拨的扶贫开发资金,具体组织申报和实施扶贫开发项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各单元、各村应加快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实施进度,有效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四)落实扶贫责任不够问题
    4.对分散贫困户帮扶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村对统筹推进分散贫困人口脱贫工作重视不够,帮扶计划不清、措施不明、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好《关于军埠镇新时期精准扶贫(2016-2018年)分散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对口帮扶工作任务分配的通知》(普军委[2016]33号),明确扶贫开发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分散贫困人口脱贫工作。针对分散贫困人口,着力强化帮扶工作组、挂钩帮扶单位和分散贫困人口村责任,确保每一户分散贫困户都有干部联系帮扶,因户因人施策。要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要定期对分散贫困人口帮扶工作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二、工作重点
    今年是三年攻坚的第二年,是承前启后、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全镇上下一定要紧紧围绕省、揭阳市、普宁市的总目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明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一)狠抓产业项目落地力促贫因户增收
各单元、各村要突出抓好规划引领,着眼当地资源禀赋和地方特色,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游则游,科学规划。通过规划引领,把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所有可能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发展要素聚集起来进行产业布局。要紧紧围绕贫困户脱贫增收主线,以扶贫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推动力量,抓紧统筹扶贫开发资金,合理规划安排扶贫开发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尽快实施,尽可能多的带动贫困群众参与。通过具体项目推进精准扶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发挥扶贫资金最大效益,带动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统筹推进特色产业开发、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等,夯实脱贫增收基础。
    (二)着力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
    要进一步突出抓好以“三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工程,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帮扶力度。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全面落实贫困户子女就读生活费补助政策。
   (三)强化分散贫困人口帮扶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好普军委[2016]33号文件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压实各单元、各村的工作责任和挂钩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确保每一户分散贫困户都有干部挂钩联系,千方百计调动资源进行帮扶,推动教育、医疗、低保等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解决好分散贫困人口脱贫问题,落实精准要求,一户多策、一人一策,根据贫困户的不同情况精准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扶贫措施,增强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使分散贫困户“一个不落”实现脱贫。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整改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落实。各单元、各村、各帮扶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专门领导负责,加强工作力量,推进本单元、本村、本单位迅速开展整改跟踪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一盘棋”。
    (二)确保整改到位
各单元、各村、各帮扶单位要针对普宁市落实省、揭阳市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报问题和整改要求,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省要求不放过”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问题清单台账管理,跟踪督办落实。
    (三)强化责任追究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巡查,对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单元、村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追究责任。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落实长效机制
各单元、各村、各帮扶单位要结合具体问题整改,集中力量对本单元、本村、本单位脱贫攻坚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梳理,对症下药落实整改。要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