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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石镜美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04 20:29: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宁发 [2017]4号)要求,根据宁办字[2017]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确保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年均增幅,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和“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目标实现。

  二、工作方式

  1、实行镇班子成员各挂一至二个村的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指导各村扶贫攻坚工作。

  2、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县级层面采取“853”的对帮扶贫困户。乡镇层面按照托底全覆盖的原则,根据我镇贫困户数量,实行“15+10+15”的方式结对帮扶,即:镇班子成员结对帮扶15户,镇一般干部10户、村干部15户。结对帮扶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驻村干部对接联系县直、驻县单位结对帮扶干部。

  三、工作内容

  1、入户调查。结对帮扶干部要对已在册的扶贫对象认真开展再核查、再识别,进一步核实其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逐一分析梳理出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及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意愿不足等具体致贫原因,实事求是逐户登记在册。对属贫困户但不在册的,按程序补录;对不属贫困户的,按程序及时调整出册。

  2、制定规划。①各村要结合实际,围绕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制订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分析归类,制订分类脱贫措施。②帮扶干部要围绕脱贫成效可持续、不返贫的要求,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分户制订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帮扶措施要因村因户制宜,切实可行、持久生效。

  3、做好“五帮扶”:

  (一)产业帮扶。各村应根据洛口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村情和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致贫原因、产业发展意愿,选择有利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格局,推动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规划另文下发。

  (二)就业创业帮扶。加大培训力度,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雨露计划”、“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电商培训”和订单式技能培训,让扶贫对象掌握1-2项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积极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转移就业。用好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支持贫困对象创业,吸引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

  (三)完善保障帮扶。1、教育帮扶。加大教育扶助力度,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规划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帮扶干部要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建立长期助学计划,落实贫困家庭助学措施,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确保贫困户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高中阶段读得起书,不因贫困而辍学;帮助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贷尽贷,确保考录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户子女学业不受影响,能如期毕业。2、医疗帮扶。加大医疗扶贫力度,对因病致贫的对象,要按规定实行大病救助、大病保险等医疗精准扶贫,确保看得起病,不因病加重负担。3、社会救助帮扶。完善社会救助措施,对因病、因灾、因残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加大物资、资金等扶助力度,帮助渡过难关。加大托底保障力度,对符合低保、五保的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改善基础设施帮扶。通过房、路、电、水、环、搬六个方面来改变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房:继续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争取继续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确保住上“安全房”。路:加快贫困村公路建设,实现所有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电: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入,提高电力供应质量。水:开展农村居民饮水工程,确保喝上“放心水”,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灌溉条件。环: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治理垃圾和污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搬:进行移民搬迁。

  (五)提升后劲帮扶。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村级党组织推进精准扶贫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好党员教育培训、“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三培两带两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精准扶贫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帮助建设或修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平安创建,强化城乡社会自治和功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化解重复访、非正常访问题。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到村到户。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为结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驻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帮扶干部为具体责任人。

  (二)加大资金投入。镇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按原有渠道筹措安排资金,确保“五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充分利用上级的帮扶资金,专项支持有产业发展意愿和一定能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没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不享受资金补助。产业发展帮扶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三)抓好工作落实。成立驻村工作队,队长由上级帮扶单位领导或驻村领导担任。驻村工作队和队员日常工作应做到“五有”:一有工作计划,有单位结对帮扶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有帮扶记录,干部结对帮扶的《帮扶日记》与“三送”工作《民情日记》合用一本;三有帮扶台账表册,根据统一印发的表格,建立完善的帮扶情况台账表册;四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学习和生活制度;五有帮扶联系牌,干部结对帮扶的对象,在原“三送”联系牌中增加“结对帮扶对象”的内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终验收考核机制。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二次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黄牌警告,对工作突出、帮扶成效好、群众公认度高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绩显著的村干部县政府优先录用为事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