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下架山镇2016年脱贫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11:41:29
关于下达下架山镇2016年脱贫计划的通知
普下委【2016】56号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普宁市新时期精准扶贫(2016-2018年)分散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对口帮扶工作任务分配的通知》(普市办【2016】24号)文件中“健全贫困人口退出机制”的规定,以及普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脱贫计划的通知》(普市扶【2016】8号)的精神,结合我镇于2016年底已建档立卡的帮扶对象的实际,2016年减贫计划从家庭经济收入年人均达6433元(含政策性收入)的列为脱贫对象(任务分解详见附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贯彻广东省2016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工作之规定,将年度脱贫计划分解给各村到户到人。
- 各单元、各村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认真核实本村本年度脱贫的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支出的实际情况,召开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镇帮扶工作人员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公示,填写《2016年广东省农村贫困户脱贫验收核查表》于本月16日前上一式三份报镇扶贫。
- 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克服畏难情绪,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脱贫质量,确保完成脱贫任务。
中共下架山镇委
下架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下架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