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广太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7 11:24:09
普宁市广太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2016-2018年)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揭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揭阳市自扶16个贫困村定点帮扶任务分配表》、《揭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分散贫困户贫困人口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和《揭阳市选派扶贫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任务分配表》的通知(揭市扶办〔2016〕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确保落实对口帮扶责任,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我镇分散相对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确把握分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确保分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根据新时期精准扶贫分散贫困对象分布情况,我镇共涉及21个行政村205户455人,这些贫困人口分布零散,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深,脱贫成本高,帮扶难度大,是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各村要充分认识确保分散相对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超常规的力度和手段,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坚决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推动分散贫困人口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确保到2018年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转移就业脱贫一批、生态旅游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一户一法”精准实施分散相对贫困人口三年攻坚工作。到2018年,实施有劳动能力的分散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5%,符合政策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即稳定实现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任务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任务安排。
1.普宁市市、镇二级挂扶部分。根据省、揭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东莞市、揭阳市安排对口帮扶后剩下的面上村分散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由县(市、区)、镇二级分级负责落实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对口帮扶。结合我镇实际,按照我镇各村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数量、帮扶能力等因素,制订本镇定点安排帮扶分散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对口帮扶任务。
(二)工作要求。
1.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陈铠为组长,镇长赖基宏、党委副书记黄海鸿任副组长,成员由许肖勤、张伟鹏、韦赐汉、、杨育浩、李耀新、王俊强、陈敏、王东红等班子领导成员组成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联络、指导和相关情况的收集、录入、上报工作。
2.是组建驻镇帮扶工作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陈铠担任,镇长赖基宏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黄海鸿、分管领导副镇长许肖勤、各帮扶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张伟鹏、韦赐汉、杨育浩、李耀新、王俊强、陈敏、王东红等镇班子领导成员、镇有关干部、帮扶单位(面上分散人口村)驻村干部或业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组成;负责本镇辖区内分散相对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相关工作。
3.是落实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包村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4.是落实帮扶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帮扶责任人,要按照镇统一安排将所负责的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落实到机关、各站所干部职工、村主要干部身上,确保每一户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精准识贫。“精准”是新时期脱贫攻坚最核心的要求,其中对象精准是前提、是基础。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必须首先扎实精细地做好贫困对象的识别工作。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长期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以2015年末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以下的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对贫困户的摸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登门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的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村委干部、调查人员签名确认。入户核查必须把握一条主线:就是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具体就是要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确保精准识别到位。“四看”就是: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优先”就是: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六进”就是: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七不进”就是:一是近三年内有标准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吃财政饭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二)落实申报程序。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农户向行政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帮扶工作组会同行政村村委会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的家庭居住条件、收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核实,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所在镇党委政府审核。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相对贫困户情况进行核查,在农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并以村为单位按有劳动能力农户、没有劳动能力农户进行分类造册统计上报市扶贫办。
(三)落实建档立卡。在相对贫困户逐户实行精准识别后,要逐户建档立卡,录入电脑,长期公示。要做好被帮扶相对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台账,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贫困户帮扶记录簿》上,一式三份,分别由驻镇工作组或驻村工作组、贫困户所在的村委会、贫困户持有,并由相对贫困户所在村负责人和帮扶工作组长签名确认,录入电脑,并建立电子信息档案,通过扶贫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联网管理,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帮扶规划。帮扶工作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贫困户家庭人口情况、致贫原因、人均收入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深入了解贫困户发展需求,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户一法”的要求,分类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确保扶贫对象精细化管理,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扶贫对象精准化扶持,实现精准脱贫。
(五)落实帮扶到户。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户一法,对症下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原则,推动扶贫政策、资源、资金、措施、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促使扶贫工作“扶到点上、扶到根上”。重点落实好“八到户”:一是产业帮扶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根据其自身愿望和当地实际,多措并举扶持贫困户至少发展1项以上特色优势种养殖业或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及其他产业。分类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种养生产技能,帮助贫困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鼓励和支持贫困户积极承接流转土地,创办家庭农场或开展联户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安排产业发展帮扶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确保有意愿贫困户加入各类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分享产业价值链条。开展“订单”生产、联户经营的,各地要根据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增收水平,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让每个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的贫困户能够至少联结一个龙头企业(产业基地)或参加一个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条件允许的区域发展光伏产业,对缺乏资源、缺乏劳动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扶持建设适度规模的光伏小电站,实现受益贫困户稳定增收。二是就业服务到户。对贫困户中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人员,积极组织创业技能培训,实现靠技能脱贫。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等政策。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方式,优先安排一定比例贫困劳动力在道路养护、园林维护、山林看护、治安巡逻、环卫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中就业。优先吸纳本村或当地贫困劳动力在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中就业。优先照顾当地贫困人口在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办的各类企业或创业孵化基地中就业。确保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100%得到就业创业服务,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三是社会保障到户。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户和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落实贫困人员社会保险扶持措施,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政策规定落实财政补贴。妥善解决一次性趸缴问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四是教育资助到户。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含技工)教育免除学杂费优惠政策。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含技工)、大专阶段实行生活费补助办法,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因贫缀学。五是医保救助到户。将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政策范围,对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允许贫困人员按规定中途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医疗保险制度不留死角、覆盖全部贫困人员。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确保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得到有效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贫弃医。六是危房改造到户。按规定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户、施工技术指导到户、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具体到户,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到2018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结合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加大对分散贫困人口饮水入户补助力度,让贫困群众喝上干净的自来水。七是金融扶持到户。鼓励针对分散贫困户需求特点发展创业、助学等各类扶贫小额贷款业务。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利率优惠、免担保免抵押、扶贫资金贴息”的信用贷款,缓解贫困户生产资金困难。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大力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八是资产收益到户。根据贫困户意愿,投入扶持资金参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参与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或购买商铺、物业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并按股分红。探索土地经营权确权入股,引导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法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土地、房屋、农业设施及扶贫到户资金项目等资产作价入股,按股分享经营收益。
(六)落实资金管理。要积极争取各级各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本单位扶持资金、行业扶持资金、社会扶持资金。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做好资金的使用方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和审计工作,按照“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坚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同时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七)落实工作制度。驻镇、驻村帮扶工作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方针政策,不断提升扶贫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洁身自爱,遵守驻镇帮扶工作组的管理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脱贫主体责任。镇党委、政府是精准脱贫的责任主体,是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主要组织者、实施者和责任者,要与帮扶单位共同承担脱贫攻坚任务,重点抓好统筹协调、跟踪落实,推进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等工作。镇党政主要领导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镇负责属地落实责任、村负责联系到人到户责任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帮扶单位“一把手”是定户定人扶贫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定户定人帮扶工作,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充分利用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措施,整合资源,落实帮扶项目到户到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建立干部联系帮扶制度。镇要根据所负责分散相对贫困人口数量规模,合理安排联系帮扶干部,每个干部直接联系帮扶若干户贫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联系帮扶,做到责任到人,帮扶到户,确保每个分散贫困户都有干部联系帮扶,不脱贫不脱钩。联系帮扶干部要深入调查摸底、核实建档立卡、找准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落实帮扶举措、全程代办服务、确保稳定脱贫。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要落实本村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帮扶责任,实行党员包户联系贫困户,组织贫困户参与脱贫攻坚行动,激发内生动力,支持和协助帮扶工作组联系帮扶干部开展工作。
(三)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镇、村要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严格、规范、周密的监管制度,按照“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监管跟随资金走”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包括扶持分散贫困户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资产收益及兼顾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并组织实施。加强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资金拨付、验收监管、绩效评估等工作,做到项目、资金和效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核查,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健全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对通过帮扶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适时退出,对因灾、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救助和帮扶范围,防止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精准脱贫。
附表:普宁市广太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班子领导成员分工挂钩联系各村安排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揭阳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揭阳市自扶16个贫困村定点帮扶任务分配表》、《揭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分散贫困户贫困人口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和《揭阳市选派扶贫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任务分配表》的通知(揭市扶办〔2016〕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确保落实对口帮扶责任,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我镇分散相对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确把握分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确保分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根据新时期精准扶贫分散贫困对象分布情况,我镇共涉及21个行政村205户455人,这些贫困人口分布零散,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深,脱贫成本高,帮扶难度大,是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各村要充分认识确保分散相对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超常规的力度和手段,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坚决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推动分散贫困人口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确保到2018年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的基本要求,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转移就业脱贫一批、生态旅游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一户一法”精准实施分散相对贫困人口三年攻坚工作。到2018年,实施有劳动能力的分散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5%,符合政策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即稳定实现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任务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任务安排。
1.普宁市市、镇二级挂扶部分。根据省、揭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东莞市、揭阳市安排对口帮扶后剩下的面上村分散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由县(市、区)、镇二级分级负责落实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对口帮扶。结合我镇实际,按照我镇各村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数量、帮扶能力等因素,制订本镇定点安排帮扶分散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对口帮扶任务。
(二)工作要求。
1.是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陈铠为组长,镇长赖基宏、党委副书记黄海鸿任副组长,成员由许肖勤、张伟鹏、韦赐汉、、杨育浩、李耀新、王俊强、陈敏、王东红等班子领导成员组成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联络、指导和相关情况的收集、录入、上报工作。
2.是组建驻镇帮扶工作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陈铠担任,镇长赖基宏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黄海鸿、分管领导副镇长许肖勤、各帮扶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张伟鹏、韦赐汉、杨育浩、李耀新、王俊强、陈敏、王东红等镇班子领导成员、镇有关干部、帮扶单位(面上分散人口村)驻村干部或业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组成;负责本镇辖区内分散相对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相关工作。
3.是落实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包村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4.是落实帮扶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帮扶责任人,要按照镇统一安排将所负责的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落实到机关、各站所干部职工、村主要干部身上,确保每一户贫困户都有一名帮扶责任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精准识贫。“精准”是新时期脱贫攻坚最核心的要求,其中对象精准是前提、是基础。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必须首先扎实精细地做好贫困对象的识别工作。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长期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以2015年末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以下的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对贫困户的摸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登门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的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村委干部、调查人员签名确认。入户核查必须把握一条主线:就是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具体就是要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确保精准识别到位。“四看”就是: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优先”就是: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六进”就是: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七不进”就是:一是近三年内有标准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吃财政饭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二)落实申报程序。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农户向行政村村委会提出申请,帮扶工作组会同行政村村委会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的家庭居住条件、收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核实,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所在镇党委政府审核。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相对贫困户情况进行核查,在农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并以村为单位按有劳动能力农户、没有劳动能力农户进行分类造册统计上报市扶贫办。
(三)落实建档立卡。在相对贫困户逐户实行精准识别后,要逐户建档立卡,录入电脑,长期公示。要做好被帮扶相对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台账,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贫困户帮扶记录簿》上,一式三份,分别由驻镇工作组或驻村工作组、贫困户所在的村委会、贫困户持有,并由相对贫困户所在村负责人和帮扶工作组长签名确认,录入电脑,并建立电子信息档案,通过扶贫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联网管理,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帮扶规划。帮扶工作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贫困户家庭人口情况、致贫原因、人均收入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深入了解贫困户发展需求,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户一法”的要求,分类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确保扶贫对象精细化管理,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扶贫对象精准化扶持,实现精准脱贫。
(五)落实帮扶到户。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户一法,对症下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原则,推动扶贫政策、资源、资金、措施、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促使扶贫工作“扶到点上、扶到根上”。重点落实好“八到户”:一是产业帮扶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根据其自身愿望和当地实际,多措并举扶持贫困户至少发展1项以上特色优势种养殖业或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及其他产业。分类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户种养生产技能,帮助贫困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鼓励和支持贫困户积极承接流转土地,创办家庭农场或开展联户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安排产业发展帮扶资金,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或提供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补助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确保有意愿贫困户加入各类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分享产业价值链条。开展“订单”生产、联户经营的,各地要根据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增收水平,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让每个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的贫困户能够至少联结一个龙头企业(产业基地)或参加一个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条件允许的区域发展光伏产业,对缺乏资源、缺乏劳动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扶持建设适度规模的光伏小电站,实现受益贫困户稳定增收。二是就业服务到户。对贫困户中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人员,积极组织创业技能培训,实现靠技能脱贫。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等政策。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方式,优先安排一定比例贫困劳动力在道路养护、园林维护、山林看护、治安巡逻、环卫保洁等公益性岗位中就业。优先吸纳本村或当地贫困劳动力在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中就业。优先照顾当地贫困人口在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办的各类企业或创业孵化基地中就业。确保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100%得到就业创业服务,每个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三是社会保障到户。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户和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落实贫困人员社会保险扶持措施,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政策规定落实财政补贴。妥善解决一次性趸缴问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四是教育资助到户。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含技工)教育免除学杂费优惠政策。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含技工)、大专阶段实行生活费补助办法,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因贫缀学。五是医保救助到户。将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政策范围,对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允许贫困人员按规定中途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医疗保险制度不留死角、覆盖全部贫困人员。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确保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得到有效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贫弃医。六是危房改造到户。按规定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确保改造任务落实到户、施工技术指导到户、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竣工验收具体到户,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到2018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结合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加大对分散贫困人口饮水入户补助力度,让贫困群众喝上干净的自来水。七是金融扶持到户。鼓励针对分散贫困户需求特点发展创业、助学等各类扶贫小额贷款业务。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利率优惠、免担保免抵押、扶贫资金贴息”的信用贷款,缓解贫困户生产资金困难。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大力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八是资产收益到户。根据贫困户意愿,投入扶持资金参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参与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或购买商铺、物业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并按股分红。探索土地经营权确权入股,引导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法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土地、房屋、农业设施及扶贫到户资金项目等资产作价入股,按股分享经营收益。
(六)落实资金管理。要积极争取各级各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本单位扶持资金、行业扶持资金、社会扶持资金。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做好资金的使用方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和审计工作,按照“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坚持专项资金专项使用,同时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七)落实工作制度。驻镇、驻村帮扶工作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方针政策,不断提升扶贫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洁身自爱,遵守驻镇帮扶工作组的管理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脱贫主体责任。镇党委、政府是精准脱贫的责任主体,是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主要组织者、实施者和责任者,要与帮扶单位共同承担脱贫攻坚任务,重点抓好统筹协调、跟踪落实,推进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等工作。镇党政主要领导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镇负责属地落实责任、村负责联系到人到户责任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帮扶单位“一把手”是定户定人扶贫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定户定人帮扶工作,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充分利用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政策措施,整合资源,落实帮扶项目到户到人,确保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建立干部联系帮扶制度。镇要根据所负责分散相对贫困人口数量规模,合理安排联系帮扶干部,每个干部直接联系帮扶若干户贫困户。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行联系帮扶,做到责任到人,帮扶到户,确保每个分散贫困户都有干部联系帮扶,不脱贫不脱钩。联系帮扶干部要深入调查摸底、核实建档立卡、找准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落实帮扶举措、全程代办服务、确保稳定脱贫。村“两委”干部和党员要落实本村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帮扶责任,实行党员包户联系贫困户,组织贫困户参与脱贫攻坚行动,激发内生动力,支持和协助帮扶工作组联系帮扶干部开展工作。
(三)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镇、村要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严格、规范、周密的监管制度,按照“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监管跟随资金走”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包括扶持分散贫困户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资产收益及兼顾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并组织实施。加强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资金拨付、验收监管、绩效评估等工作,做到项目、资金和效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核查,对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健全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对通过帮扶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适时退出,对因灾、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救助和帮扶范围,防止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精准脱贫。
附表:普宁市广太镇新时期精准扶贫班子领导成员分工挂钩联系各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