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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核查核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20:18:31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核查核实工作的紧急通知

普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普市扶办[2016]10号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
    根据4月20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请各乡镇场街道认真按照会议及市领导的要求,认真组织对辖区内之前上报新时期精准扶贫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的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再次进行全面逐村逐户核查核实,落实责任,确保不虚报一户一人,也不漏报一户一人。现就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条件
    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长期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对贫困户的摸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登门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的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村委干部、调查人员签名确认。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确保精准识别到位。“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优先”即: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六进”即: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七不进”即:一是近三年内有标准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吃财政饭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以及全家长年没有在本村居住外出务工等的农户不能进。
二、工作要求
    1、要落实精准识别责任: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责任在镇一级,镇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地要把工作做实做细,落实专门队伍、专门人员进村入户,一家一户摸清楚,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弄虚作假现象。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调查、谁登记、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责,特别是对本次核查申报仍不准、不实的,要严肃处理。
    2、时间要求:根据会议及市领导要求,本次核查核实工作要求于4月28日前完成。
    3、核查核实开展情况:各乡镇场街道于4月29日前将本次重新核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以党委、政府名义书面报市扶贫办,同时附报本次核查核实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增加或减少原因(附表1).
    4、重新填报乡镇级汇总表(附表2、附表3)于4月29日前上报市扶贫办。上述相关报表可登录乡镇公共邮箱下载,上报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2221354,邮箱:pnfpb@126.com
 
    附表1:乡镇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核查增、减名册汇总表
    附表2: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申报汇总表(省定4000元)
    附表3: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申报汇总表(省定2736元)

 
普宁市扶贫办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