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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普宁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7 16:28:43

普人社公[2017]6号

 

    根据揭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揭阳市2017年开展就业招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人社[2017]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决定举办普宁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服务对象

    (一)时间:常年招聘,侧重于高校毕业生集中报到登记的7月份。

    (二)服务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普宁市域内为主的用人单位。

    二、招聘会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普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招聘会组织形式

    (一)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网络招聘会的组织领导,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会场为我局管辖的官方网站“普宁市人才网”( http://www.pnrc.gov.cn)。

    四、招聘工作实施与要求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录入。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求职信息,由普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统一登录。

    (二)各用人单位招聘主要工作。

    1、招聘工作筹备。

    参加网络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参加网络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应于6月30日前登录“普宁市人才网”(http://www.pnrc.gov.cn)注册为单位会员,并将本单位需招聘的岗位信息进行发布,之后可随时变更招聘岗位信息。

    2、招聘工作实施。

    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开通咨询热线,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应聘者的面试、聘用等工作。

    3、数据上报。

    各用人单位请将参加网络招聘会设置的岗位个数、应聘人数以及聘用人数,于每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普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连同志。

    联系电话:0663-2255717。

    电子邮箱:pnrc2255717@126.com

    五、其他事项

    网络招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