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揭阳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方便我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报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2016年普宁市非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往届今年到期暂缓就业毕业生)。
二、服务方式
网上报到。
2016年开通链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登记系统”,报到期间可随时随地登录报到。
(一)网上报到流程:详见《揭阳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报到指南》(附件)。
(二)网上报到前提条件:(1)已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均统一简称《报到证》);(2)《报到证》抬头开至揭阳市或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到登录网址:http://bd.gdrc.com
(四)网上报到注意事项:
1、每个毕业生网上报到成功提交登记会获得《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登记系统信息确认表》,由毕业生本人打印或手动截图保存,并将表中揭阳市市级报到编号和普宁市报到编号填入《报到证》备注栏中以备核查。
2、网上报到信息要认真校对,不能重复报到。网上报到后,要妥善保管好《报到证》,不需要再到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或普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到盖章。
3、普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毕业生毕业报到部门,办公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46号党政办公大楼附属楼六楼,电话:0663-2255717。
三、报到相关事项
(一)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由高校专职部门负责寄送,一般在《报到证》开出后随之转往《报到证》目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直接寄达普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档案到达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由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负责接收,待分类整理录入电脑后,再转递至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二)《报到证》改派。
须在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现场办理,必需证件:1、《报到证》原件;2、接收单位所在城市的人社部门开具的接收函原件(另需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