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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村(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02-01 12:20:52

 

致广大村(居)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村(居)民们:

  “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去年以来,在全街道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我街道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但是近期周边地区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一刻不容松懈,火灾防患和安全知识必须常记心中。岁末年初往往是事故高发期,为了避免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街道办事处现就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类经营生产场所必须安装配设防火门和逃生出口,保证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畅通无阻,切记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各类经营生产场所及家庭住所防盗网要留1M*0.8M逃生口并配备逃生梯或缓降器;

  2、各类经营生产场所要按标准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掌握使用方法,勤于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3、要安装合格漏电保护开关,电线要加绝缘阻燃套管,定期检查、修理、更换老旧电气线路,切勿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4、严禁违规住人,住宿区域与经营场所要用实体墙进行物理分隔;

  5、严禁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严禁使用彩钢板、泡沫等装修材料;

  6、电动车停放、充电要符合规范,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

  7、日常用火、用气要注意安全,特别是拜神后留下的火种要及时熄灭,做到用火不离人;

  8、要自觉学习火灾防范和火险自救基本知识,掌握火灾应对和逃生技巧,一旦发现火情,不要贪恋财物,立即采取正确措施疏散逃生,并拨打“119或3879665”报警电话。

  “安全大过天,幸福过大年”。全街道人民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保障自身和公共安全。街道办事处将不定期对各类经营生产场所、住宅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有较大安全隐患且未能及时整改的各类经营生产场所、住宅,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全街道人民要依法诚信经营,杜绝涉假涉毒、欺行霸市、强卖强买等违法违规行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平安和谐家园!

 

 

燎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