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径镇人民政府关于镇区违章搭建物、广告牌、构筑物《限期拆除清理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8-01-03 15:36:30
南径镇人民政府关于镇区违章搭建物、广告牌、构筑物《限期拆除清理通知书》
通知书
各商住户:
为改善镇区形象,提升城镇品位,根据《普宁市开展“五城同创”活动总体方案》和《普宁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总体方案》的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南径蔬菜专业市场为中心,东至镇振兴路西侧,西至圩脚村新寨前沟东侧,南至镇新兴路北侧,北至镇政府南面围墙,在上述范围内的商住户以建筑物滴水线为界的所有违章搭建物、违规设置的广告牌、乱搭乱占乱设的构筑物,必须在2018年1月5日前自行清理拆除,逾期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通知
南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