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12-03 15:46:44
溪尾辖区内各公司、工厂、个体户及幼儿园等单位:
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7]12号)及《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普人社函[2016]16号)文件规定,你单位从业人员,应扩面征缴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于7天内到溪尾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谢文广 15113761999
溪尾村委会
2017年12月3日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