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与生物特征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15:43:31
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发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与生物特征采集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343号)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街道主要领导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与生物特征采集工作的批示精神及有关会议要求,街道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所将安排工作人员携带认证机器到溪尾村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与生物特征采集工作,请本村符合认证条件的人员带身份证于2017年12月9日一天,准时到村委会集合进行认证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