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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沙东街道溪心村环境卫生公约
发布时间:2017-11-30 10:28:57
 
流沙东街道溪心村环境卫生公约

      为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更好地规范村民环境卫生行为,不断提高全村村民的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村民环境卫生制定如下公约: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
      二、崇尚文明、树立新风、展示新貌,经常做好家庭卫生保洁。
      三、每户村民的房前屋后及室内要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乱放,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四、不准在屋檐下、公共道路两边及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杂物,废弃建筑材料要及时清走,保证道路畅通,无人为路障。
      五、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其他杂物,不准随处乱涂、乱贴、乱刻,积极消灭四害,并彻底铲除其根源。
      六、垃圾和污物应倒入固定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桶,任何人不准乱倒乱放,要自觉养成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整治的良好风气。
      七、村委会负责督促检查各家各户及主要公共场所卫生情况,如发现村民有违反公约行为,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如有屡教不改和情节严重者,视行为给予50--5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直至停水处理。
       八、全体村民应弘扬正气,敢于同一切不讲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
以上公约,希全体村民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