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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6 09:44:53


 

关于社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通知:
    根据(普府办【2017】40号)文件精神,关于追加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凡属本社区居民在16周岁至59周岁(除在校学生和应征入伍的青年外)都属参保对象,凡是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都应参保,参保金额为:每人每年120元,限至2017年12月20日前(请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办公楼征缴办理。
    联系人:陈淑存
    联系电话:1581955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