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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上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7-08-21 09:31:18
 市上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藏匿罪犯及罪犯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严禁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严禁吸毒,贩卖毒品,运输毒品,非法携带毒品,制造毒品,走私毒品,坚决跟违法涉毒行为做斗争,杜绝毒品犯罪。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恶意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散养猪、牛、羊。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户外焚烧垃圾、杂物,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遵循公序良俗,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实行火葬,严禁土葬,杜绝骨灰违规二次土葬造坟;骨灰原则上应寄存殡仪馆、骨灰楼(堂)、公墓。提倡将骨灰集中统一撒散、深埋,不留坟头;提倡花葬、树葬、草坪葬和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把更多的人类赖以生存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人民。
4、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法轮功组织。
      5、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6、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不乱丢烟头,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存放、实时回收、集中运输处理;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兴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婚事新办,不滥发请柬,控制宴请桌数、酒席档次,酒席不超过20桌,不铺张浪费;不搞豪华车队,不过量饮酒。提倡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
4、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
5、夫妻地位平等,提倡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6、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文明家庭评比
1、每年年终在全村范围内进行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每年评出文明家庭三户。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将由村委会发放文明家庭牌匾及奖金800元。
2、参加文明家庭评比的家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孝敬老人、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3、文明家庭评比由各村民小组推选,村委会提名,须村民代表会议全体一致通过方能当选。
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全村通报批评、出具检讨书等处罚,情节严重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