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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乌村卫生保洁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02 15:33:23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确保村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保洁制度。
一、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一般清扫保洁时间为早上6: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30前完成普扫一次,其他时间为循环往复的清扫保洁;
4、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脱岗、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5、保洁人员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安全无事故。
二、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设施由保洁员专管,及时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卫生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并及时维修,确保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3、卫生设施摆放合理、科学使用;
4、卫生设施添置及时,更换适时。
三、垃圾清运制度
1、各保洁员负责将所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生活垃圾,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
2、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
3、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
四、污水处理制度
1、不得擅自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禁止人为损坏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行为;
2、对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进出水不正常、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破坏的及时完成整改;
3、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爱护村庄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禁止损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和乱泼乱倒生活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