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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乌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02 15:32:19
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促进农村保洁工作走向常态化,确保村内环境卫生的长效保洁,特制定本制度。
―、保洁员的配备
  1. 配备人数。
一般按照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具体由村委会按上级有关要求比例,结合本村实际确定保洁员配备人数。
2、聘用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不怕苦、累、脏;
(2)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
(3)本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户优先。
3、聘用方式。
保洁员一般选择本村的群众担任,采取村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先自愿报名,经村两委民主评议同意后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保洁员的职责
保洁员根据《聘用合同》的要求,在村委会划定的责任区域内屨行好以下工作职责:
1、按要求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农户垃圾的收集、转运,对责任区内的主要道路、河道、公共场所“包括公园、市场、学校、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的日常卫生保洁和牛皮癣清理,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
2、应爱护环卫设施、工具,三轮车由保洁员个人保管,如有损坏个人负责维修,保洁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3、积极主动地向邻里乡亲宣传环境卫生常识,努力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4、主动参与镇、村组织的培训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5、爱护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好、使用好环卫设施;
6、发现不良卫生习惯及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
7、协助村干部督促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保洁员的资金来源和待遇
采取“上级补助一点、村级自筹一点、社会筹集一点、农户缴纳一点”等多种渠道筹集保洁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保洁人员工资按不同岗位职责2000—5000元/月(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四、保洁员的管理
村委会是保洁员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村委会根据《陂乌村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监督制度》对保洁员进行管理监督,并对保洁工作进行不定期巡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拨付保洁费的重要依据。对当月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奖金并予以批评整改,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区域负责人请假,并协助安排替工人员。
3、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