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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3 18:55:58

大坝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联系方式:

1)人大代表分选区联系选民,每位代表至少固定联系5位选民,保持经常联系

2)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亦可按工作性质对口联系选民(选举单位)。

二、联系方法:

1)采取走访等专访形式进行,直接深入到群众工作单位或家庭进行联系,了解情况,解答问题;

2)采取召开选民座谈会、接访日等预约接访形式,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定期或不定期采用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同选民交流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4)向选民(选举单位)述职,汇报履行代表职务情况,自觉接受选民(选举单位)监督。

三、工作反馈:

1)代表个人在走访、接访等形式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选民意见和建议,一方面报联络站备案处理,另一方面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形式向有关方面提交;

2)联络站在接待日、选民座谈会、视察调研等集体活动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选民意见和建议,由联络站研究提交。

3)联络员收集到的社情民意、选民意见和建议,报联络站备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