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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百千万工程”-- 普宁市大坝镇横山村永安一楼路道及周边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三)
发布时间:2024-09-02 17:00:43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普宁市“百千万工程”--普宁市大坝镇横山村永安一楼路道及周边改造工程,经“四议两公开”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大坝镇横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自筹、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大坝镇横山村。

2、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95万元。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路道及周边改造。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己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申请人于2024年9月3日至9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30分至5时30分,持本条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大坝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4)被授权投标人应为报名企业的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资料应用A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大坝镇横山村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叁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或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函,普宁市大坝镇横山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或将投标保函原件送达至招标管理单位签收方报名有效(交易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分至10时,地点为普宁市大坝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人民政府网》和《普宁市农村集体综合产权管理交易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大坝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大坝镇

横山村村民委员会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917198504             电话:0663-265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