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市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
一对一帮扶责任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妇联、普侨区妇联:
为维护好困境儿童特别是智力和精神残疾女童的权益,省民政厅联合省妇联等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以下简称“两类女童”)摸底排查和关爱帮扶工作。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截至2020年5月底,我市尚有308名两类女童(含疑似)未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
为履行好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切实做好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权益和关爱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
请各乡镇场街道、普侨区妇联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妇联执委普遍联系妇女群众制度的通知》(普妇〔2020〕1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工作的通知》(普妇〔2020〕7号)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基层妇联执委对辖区内待落实的两类女童(相关女童信息将发至各乡镇场街道妇联、普侨区妇联邮箱,请注意保护女童个人隐私)进行一对一帮扶,于8月31日前必须上门走访,了解残障女童需求、残疾情况、家庭情况以及存在困难等,做到情况清晰、心中有数。
二、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帮扶台账,在市妇联印发的《执委工作记录本》上,记录一对一帮扶责任人、联系走访情况、女童存在困难和需求,帮扶问题解决情况等,填写《普宁市基层执委一对一帮扶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登记表》,并于8月31日前将纸质版报市妇联,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各基层妇联执委要定期、多形式进行探访、慰问,每月上门走访不少于2次。
三是在帮扶过程中要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注重保护女童隐私。
附件:普宁市基层执委一对一帮扶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登记表
普宁市妇联联合会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普宁市基层执委一对一帮扶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女童登记表
填报单位:
执 委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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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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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 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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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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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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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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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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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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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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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年 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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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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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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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及有何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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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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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
(社区)
妇 联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
(街道)
妇 联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