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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岗社区2021年度修订完善践行村规民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20 10:24:00

社区居委2021年度修订完善践行村规民约

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居民基层建设,维护居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居民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社区,我社区积极开展修订居民公约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努力参与,新的《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依靠群众,增强民主性

按照“三下三上”流程,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广泛采纳居民自治的好办法,整理加工后形成初稿,再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居民公约》第二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居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最终形成定稿并备案公布。

(二)涵盖全面,增强可操作性

《居民公约》涉及社区事务的方方面面,成为社区干部和居民办事的共同准则,确保社区各项事务有章可循。居民公约修订之后,社区涉及事项一切照章办事,社区干部首先严格要求,同时纳入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且每年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执行落实情况。

(三)奖罚合理,体现实用性

《居民公约》基本涵盖了居民生产生活涉及的环境建设、禁止违法建设、邻里关系和睦等重要内容。《居民公约》内容和处罚措施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政策要求、遵守群众意愿、遵守镇居实际,合理合法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成为各社区管理居民居民自治的依据,居民认可度、参与度较高,并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机制。

二、主要原则

(一)条款合法,体现规范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多方征求居民、业务部门意见。

(二)程序民主,体现自治性

在修订完善《居民公约》过程中,社区“两委”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初步条款,然后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通过,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查,最终形成《约》,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表决、社区“两委”和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镇党委备案。

三、主要问题

    修订完善践行《居民公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社区干部业务能力水平较低,难免会存在一些疏漏与不足,社区将在践行《居民公约》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居民公约》。

在《居民公约》的制定过程中,社区“两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居民意见、集中全体居民智慧,实行居民自治,做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保障全体居民根本利益,为形成“居民富、居貌美、居风好、居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振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社区居委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