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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村保洁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0 09:14:08
 高明村保洁员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市容环境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明镇、“村容整洁”村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2、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协助市容环卫部门教育劝说禁止乱设摊、乱堆物、乱招贴、乱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做好本辖区居民和外来暂住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宅前屋后的卫生保洁。
    4、做好村委周边及所在企业外围、村级主干道路、桥堍的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电线杆、桥栏、墙壁等物体上的乱招贴、乱涂写。
    5、做好本辖区内垃圾房、垃圾车辆的保洁和环卫设施的保管养护。
    6、根据村、社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完成其它有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保洁范围
    进村道路及村内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道路两旁定期除杂,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沟渠塘堰保洁,房前屋后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等内容。
   三、保洁要求
    1、每日逐户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
    2、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就近倒入垃圾收集点,不得暴露堆放或随意扔弃。
    3、主干道路保洁清扫每天不少于一次。
    4、定期对垃圾点、垃圾桶进行喷药,控制蚊蝇密度。
    5、居民应主动配合保洁员将生活垃圾主动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乱抛。
    6、保洁员应文明作业,减少扰民。
    7、保洁工具由保洁员各自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