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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普宁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17:38:20

根据《普宁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助工作的通知》(普民〔202211号)的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请各村(居)填报以下表格:

一、请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附件1:《普宁市精神障碍患者入户调查核查表》纸质档及电子档,注意:除表格最后两项“入户调查人员签字(两人以上)”、“被调查家庭成员代表签字”必须手写,其余内容可用直接打印;

 

二、请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附件2:《普宁市精神障碍患者入户调查核查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三、如果有已办理残疾证的未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严重精神障碍人,请将其信息填报在附件3:《普宁市严重精神障碍人员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查表》,注意:监护人自愿放弃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请在“备注”填写“监护人自愿放弃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入户名单暂定如下,有在入户名单的暂时不用填写附件1,请各村(居)于420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表格电子版报送到本群,附件1纸质档报送至镇残联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