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阳镇和安村宅基地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编制工作采购招标,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编制费用资金为集体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
2、服务内容: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对项目用地涉及的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并按要求做好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上报审批和方案成果的公示、公告、备案等工作,以及其它需要协助的有关事项。
3、计划投资:121600.00元。
4、招标范围:土地规划行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 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的有效证书到洪阳镇交易所(洪阳镇政府二楼西侧财政所斜对面)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户名: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账号:44148401040004965,行名:农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转账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投标保证金,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没收招标保证金。
3、本项目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党群服务平台(http://www.pnzwfw.gov.cn/index.actio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方主任 联系电话: 13172820778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8676723113
八、发布时间:2022年5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