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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内社区居民公约
发布时间:2021-02-10 16:50:49

城内社区居委会居民公约

 

为加强新社区建设,实行居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城内社区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本居委《居民公约》。

第一条  社区干部、党员、居小组组长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居民公约》。社区“两委”处理社区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居民权益,为居民服务,接受居民监督。

第二条  倡导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治法治德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第三条 全体居民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倡导讲卫生,勤清洁不吃野生动物等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第四条 提倡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

第五 全体居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社区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打击“村霸”、“市霸”、及黑恶势力。

第六 居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做到大事不出居,小事不出组。

第七条 凡发现有违规违法及偷盗他人财物的,一经查出(依法受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除外),赃物退还失主,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为人做出罚款处理。
    第八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公共卫生,不乱贴乱画。支持“三清理三拆除”,整治好人居环境。

第九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反对薄养厚葬,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十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发现违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居委会报告。

第十一条 凡举报一切违规违法线索者,一经查实,居委会应给予合理奖励。

第十二 保障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十三条 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十四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乡镇建房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第十五条 孕前婚检,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城内社区居委会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