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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镇新安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21-02-08 16:35:07

洪阳镇新安村村规民约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法治德治,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新安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安村《村规民约》。

  村政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倡导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 全体村民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第四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打击“村霸”、“市霸”、及黑恶势力。

  第五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六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公开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抵库。

  第七条 村民事调解组应积极调解民间纠纷。

  集体资源

  第八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应义务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九条 对使用村集体土地、房产等要造册登记和订立使用合约并收取租金。

第十条 完善本村人口管理制度,迁入、迁出、出生、死亡要及时到村登记

第十一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报村两委呈上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乱搭乱建。

  第十三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十四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十五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为本。为激励师生乐教勤学,设立奖教奖学机制,村委会每年对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进行奖励。村民子女考上大专、本科院校,村一次性奖励300500元。

  村风村貌

  第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十八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十九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无理干涉。

   第二十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二十一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坚持做好门前“三包”,支持“三清理三拆除”,整治好人居环境。

第二十二条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和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开展新乡风评议,讲卫生、勤清洁、不吃野生动物,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促进培育文明乡风。

  执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 百分之五十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新安村村两委。

                                                       

 

新安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