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外包服务项目,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资金投入为集体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实施地点:洪阳镇和安村辖区。
2、项目规模:计划总投资118694.06元/年。
3、计划工期:三年
4、招标范围:市政项目(全村辖区内的垃圾清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室内外清洁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资格,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洁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的有效证书到洪阳镇交易所(洪阳镇政府二楼西侧财政所斜对面)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户名: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账号:44148401040004965,行名:农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转账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供水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没收招标保证金。
3、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4、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一中标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放弃中标函,经招标单位讨论同意后,由第二中标人递补,依此类推,由交易所发布中标人调整公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党群服务平台(http://www.pnzwfw.gov.cn/index.actio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方主任 联系电话:13172820778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52972088
八、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