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高速公路西侧机动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洪阳洪山村村民委员会,本次面向村民进行公开招标,标的位于高速公路西侧,面积198亩,标底价每亩年租金300元,标底价经村民代表大会评估,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普宁市洪阳镇洪山村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采用举牌加价,由竞标人现场报价和加价,每次举牌加价为人民币50元的倍数,最高报价的竞标人确定为中标,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洪山村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须知
1 、本次竞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凭证。
2、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洪山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29日9:30起至2021年8月4日16:30止。竞标时间:2021年8月6日10:30。竞标地址:洪阳镇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供水五楼),参标人员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
3、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洪山村村委会(户名:普宁市洪阳镇洪山村村民委员会,账号:账号:44148401040003488行名:农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预交竞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洪山村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4、竞标人在中标后,应在开标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中标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4日止向招标方洪山村村委会交纳中标的全部金额(竞标保证金可抵扣),中标者先交头尾年租金,尾年租金作为押金,如不按时交清全部标款,不与洪山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洪山村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机动田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承包期限3年。
6、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果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一中标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放弃中标函,经招标单位讨论同意后,由第二中标人递补,依此类推,由交易所发布中标人调整公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洪阳镇党群服务平台(http://www.pnzwfw.gov.cn/index.action)上发布。
8、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洪山村村民委员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洪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760566288
招标代理机构: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52972088
10、发布时间: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