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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01 09:46:47
  一、认证对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每年都有认证,每次认证与上次认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一年。对逾期未进行资格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待遇领取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发放待遇。

三、认证方式: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粤省事小程序主页养老资格认证社保”’->“养老保险”->下选择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社保"—>选择本人办理为他人代办,输入需认证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按照提示完成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