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01 09:46:47
一、认证对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每年都有认证,每次认证与上次认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一年。对逾期未进行资格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待遇领取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暂停发放待遇。
三、认证方式: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在“粤省事”小程序主页“养老资格认证”下“社保”’->“养老保险”->下选择“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社保"—>选择“本人办理”或“为他人代办”,输入需认证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按照提示完成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