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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梅塘镇景光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0 10:19:37
普宁市梅塘镇景光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梅塘镇景光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程,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梅塘镇景光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景光村。 2、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950452.88元,在村辖区内进行公园建设、挡土墙、道路硬化等美丽乡村工程建设。 3、招标范围: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算单。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5月10日至5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正)持本条款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梅塘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小型项目负责人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4)、被授权投标人应为报名企业的职工。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梅塘镇景光村村民委员会预交人民币五千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梅塘镇景光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 9时30分,地点为普宁市梅塘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普宁市公共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梅塘镇景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锡明 联系电话:13543932765 代理机构:普宁市梅塘镇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所 联系人:郑永海 联系电话:18206699130,0663-2616288 梅塘镇景光村村民委员会 梅塘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