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农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洪阳金丰村村民委员会,本次面向村民进行公开招标,标的位于金丰村学校后北坑园,面积39亩,标底价每亩年租金300元,标底价经村民代表大会评估,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委会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采用举牌竞价,由竞标人现场举牌报价,每次加价为50元的倍数,按最高报价确定为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金丰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须知
1 、本次竞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金丰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自2021年4月13日9:30起至2021年4月19日16:00止。竞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9:30。竞标地址:交易所开标大厅(洪阳水厂五楼),参标人员提前30分钟到场签到。
3、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金丰村委会(户名: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账号:680857746623,行名:中行广东普宁市洪阳支行)预交竞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金丰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不中标者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4、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开标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中标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止向招标方金丰村委会交纳中标的全部金额(竞标保证金可抵扣),一次性收清,如不按时交清全部标款,不与金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金丰村委会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田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租赁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金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交易所 张剑波 13652972088
村委会 张武彬 15819688768
普宁市洪阳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普宁市洪阳镇金丰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