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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1-02-23 09:47:41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普宁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普组电〔2021〕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做好会前工作

(一)加强学习研讨。组织生活会前,要以支部为单位,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节选)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做到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相互谈心,进一步统一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共识(详见附件1)。

深入查摆问题。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展检视,查摆问题。各党支部和党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各党支部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1、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和相应的农村、机关、企事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将查摆出的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详见附件2)。

2、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尤其是要结合学习卢永根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列出问题和整改措施(详见附件3)。

二、落实会议要求

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及受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仍在影响期内的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各党组织要研究明确会议时间、内容及有关事项,并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时间于2月25日前上报街道党建办。村(居)党建指导员和挂钩联系负责人要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请有关单位提前邀请联系有关领导和人员出席会议。

三、抓好会后工作

(一)形成评议结果。支委会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其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并报党工委备案。党支部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二)加强整改落实。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做好材料报送。各党组织要按文件规定主动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保证质量,确保这次组织生活会在2021年33日前完成,并于35日前将《党支部存在问题整改清单》、《党员存在问题整改清单》、《民主测评统计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谈心谈话记录表复印件、党建工作总结、组织生活会会前支部学习记录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等材料上报街道党建办。

附件:1.谈心谈话记录表

2.党支部存在问题整改清单

3.党员存在问题整改清单

4.《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

5.《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6.《民主测评统计表》

7.《民主测评公示表》

8.《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燎原街道党工委

2021年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