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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7-09-11 09:37:02

为了推进本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得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
7.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 畜看管,严禁牛、羊啃青,严禁偷青。
8.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村的村规民约。
9.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水灾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室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5.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供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7.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村委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村风民俗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 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和损害四邻利益。
7.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尊老爱幼,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正气,提倡见义勇为。
8.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邻里关系
  1. 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 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 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梳理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烟家庭
  1. 遵循婚烟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 婚烟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 自己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 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 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