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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缴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1 13:17:45
根据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普宁税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任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请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未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自行通过广东税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缴费(下附缴费流程),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者可以享受财政给予的补贴
下面我们先来一起了解下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的变化吧!相比去年,今年开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原先的十个档次变成了九个档次,费用也有之前的最低档次120元变为180元。具体各档次变化可参考下表:


原缴费档次(年度)

现缴费档次(年度)

第一档

120

180

第一档

第二档

240

240

第二档

第三档

360

360

第三档

第四档

480

600

第四档

第五档

600



900

第五档

第六档

960

1200

第六档

第七档

1200

第八档

1800

1800

第七档

第九档

2400

3600

第八档

第十档

3600



4800

第九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