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登记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10:10:48
通 知
各位村民:
接上级通知,“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已开始,要求以户为单位,以屋为产,确保每座屋都能发证成功,需提供每个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薄内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请自行复印,每位成员带户主页),并提供所居住房屋竣工时间、联系电话,如有房屋合法产权证明(房产证)或其它权源材料并一一复印到村委会上交登记。交复印件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30日止,请各位村民互相转告,并告知外出乡亲们,逾期后果自负。
坑楼村民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