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丰村关于农村“房地一体”调查
发布时间:2020-12-02 15:30:24
一、应提交材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全家户口薄复印件(复印户口簿第一页及各家庭成员在同一页)
3、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规划审批手续等证件的,也应提交复印件。
4、有其他土地来源证明材料、其他权源材料的,也应交复印件。
二、调查确认方式
1、各权属人或户主应自行到村址门前张贴的底图中查认权属房屋编号。
2、自行到村委会领取农村“房地一体”调查收件单。自行按要求填写农村“房地一体”调查收件单,并自行复印相关证件。
三、调查确认收缴资料时间
1、一分会、二分会的权属人应在202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前缴交资料,三分会、四分会应在2020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前缴交资料,请按规定时间到村委会各分会干部进行核对并缴交以上应提交的资料和表格。
2、逾期没有提交应提交资料的权属人,视为自行放弃权利,产生的后果由该户自行负责。
四、调查期间权属争议的解决
在调查期间有权属争议的由有争议的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的,争议的权属人需提供有效的权属凭证到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达成协议的,该争议的房地暂慢调查登记。
特此通知
内丰村民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