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村(居)务公开 返回列表
致村民朋友(权利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11-23 09:53:39
致村民朋友(权利人)的一封信
广大村民朋友(权利人)∶
为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科学管理土地资源,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
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开展工作内容
对全市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续的、
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统一开展权籍调查工作,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颁发
《不动产权证书》,不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进行造册。
注: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
物。
二、工作的重要意义
明晰产权,保护村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
保障;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三、如何配合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分为权籍调查和测量,我们将会在 2020 年 7 月份全
面启动测量及权籍调查工作,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的时候您需要配
合提供土地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房产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的报建、竣工验收资料等)、权利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调查完成后配
合调查成果公告确认。
四、您不在家如何办理
如您长期在外工作,探亲或节假日您在家时,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或村组干部,按要求填写《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手印,授权委托书从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或村委会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
并将上述应提交资料的电子档发送给受托人。
期间实在不在家的户主可把委托书和材料快递给委托人或进行微信委
托,微信委托方式∶户主持身份证和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拍照,将照片以微
信的方式发给受托人,受托人持电子档照片可为委托人办理确权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确权登记是普宁市人民政府主导的总登记,不向用地用房单位和
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2.本次工作由公开招投标的技术单位调查人员佩戴工作证进村开展权籍
调查工作。
3.农村住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是一项利国利大事、
实事、好事、请广大村民朋友高度重视,踊跃参与,积及配合。
如您在本次确权登记发证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所在镇自然资源
所、村委会反映。对本项目开展过程存在任何疑问发现违法违规活动的致电
0663-2939997(局办公室)、0663-2939345(局确权登记股)咨询或举报。
请广大村民周知,感谢大家的支持!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