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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田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竞选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12 17:49:30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必须是经过本村登记认定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5、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在本村工作并带头发展农村经济。
6、具有初中以上的学历,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宜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
2、正在服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力的,因经济或其它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以及县级公安机关确定的治安重点对象。
3、外出不能够回村工作的。
4、不尽义务,不执行上级政策,不完成上级交派任务,欺骗,煽动,蛊惑群众。
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
 
 
望各位参选村民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根据条件要求提出自己满意的人选为本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成员。
 
 
 
 
 
粘田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