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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屿村生态公园园建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0-11-13 15:45: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屿村生态公园园建绿化工程,经青屿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赤岗镇青屿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青屿村学校旁。

2. 建设规模:园建、绿化、照明。工程总投资99.88万元。

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4. 招标范围:园建、绿化、照明。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 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根据粤建市[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 外来企业在报告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 招标申请人于20201120日至20201124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正,持本条第3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赤岗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

2. 招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复印件;

4)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告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 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 招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赤岗镇青屿村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壹万元为招标保证金,赤岗镇青屿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为20201125日上午9时正,届时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普宁市赤岗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标室设在三楼党委会议厅)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赤岗镇青屿村         代理机构:普宁市赤岗镇农村

村民委员会                           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15018227809                  电话:15018227848

 

 

                                     

赤岗镇青屿村村民委员会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