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所提升建设工程,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为普宁市洪阳镇前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前山村南局前广场。
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58.61万元。
3、计划工期:60 个日历天。
三、报名须知
1、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凡有能力有信誉的小工匠均可报名。
2、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前山村村民委员会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预交人民币两千元为招标保证金,前山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中标确认书签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前山村村民委员会的要求时间60日内完成本工程。
4、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前山村村民委员会咨询,报名时间2020年 10 月 12 日起至2020年 10 月 16 日止,报名地址:洪阳镇前山村村民委员会,竞标时间2020年 10月 19日下午15:10分时开始,竞标地址:前山村村址会议厅 。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没收招标保证金。
6、本工程采用经济标评审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投标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以上。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和普宁市洪阳镇党群服务平台(http://www.pnzwfw.gov.cn/index.action)上发布。
8、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旭升,电话:13729488058
9、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前山村村民委员会。
普宁市洪阳镇前山村民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