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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7 13:50:57
为提高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解决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一个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持村容村貌卫生整洁,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二、村民要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不乱丢乱弃、不乱倾乱倒;要遵守公共秩序,不乱停乱行、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要养成文明言行,不讲污言秽语,不损害他人权益,不破坏公共设施。
  三、辖区内住户对本村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督、保洁责任,严禁在大街小巷、房前屋后等公共区域堆放垃圾、杂物、废料、乱倒污水。
  四、辖区内住户要负责房前、屋后垃圾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确保每日清扫一次。
  五、辖区内住户要严格遵守垃圾定点处理制度,各家各户应对垃圾实行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并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保持垃圾桶周围卫生整洁。
  六、全村垃圾实行统一清运,为确保生活垃圾每天及时清运,雇佣专业人员负责。为保护环境卫生人人出一份力,本,否则,将按我村“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七、辖区内住户不得随意倾倒、排放污水。生活污水和农副业生产废水不得随意排入溪流、沟渠。
  八、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原则上不得在路边堆放。确需在路边临时堆放的,要做到不影响交通,并加强材料管  理,施工完毕时清理清运干净。
  九、辖区内住户要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十、村内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摆乱卖。各户电线、广告牌、门头牌匾等要安全、规范地架设和安装,不得违规搭设。
  十一、不得损坏路灯、宣传栏、健身器材、绿化苗木等公共设施或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规民约》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