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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致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7-15 11:08:14
 

    亲爱的同学:

   2017年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帷幕,即将进入大学或踏入社会的你是否也梦想着能够投身火热的军营,实现参军与上大学两不误的梦想呢?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迫切需要一大批高素质、高学历、有志向的优秀青年投身军营。参军入伍后,有选取士官、士兵提干、考取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多种出路;同时,为鼓励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国家在学费资助、退役升学深造、公务员招录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时间安排

征兵工作从8月1日起全面展开,9月1日批准入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二、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优先优待

 

1.“四个优先”。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6.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8.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10.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就业服务

 1.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公务员招录:将广东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公务员工作纳入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每年全省至少安排300个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招录职位安排在全省各级机关,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

 

4.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招聘条件和程序等按国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并打印《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场、街道)武装部(含高校武装部)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