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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我市获省教育经费80%-100%补助!
发布时间:2020-07-08 11:23:47
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2号)精神,现就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我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方面,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