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指导,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经本村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作如下约定: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打扰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犯罪藏匿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
7、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牛、杨啃青,严禁偷青。
8、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村的村规民约。
9、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2、家庭做到人离火灾,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室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5、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自觉按照消防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开展生活生产活动。
8、违犯上述规定的,由村委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7、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尊老爱幼,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正气,提倡见义勇为。
8、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9、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各户实行“门前三包”,爱护河道、沟渠、池塘等环境,实行定点定时投放垃圾,倡导文明卫生环境环保生活习惯。
10、讲卫生、勤清洁、不吃野生动物等文明生活习惯。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杨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执行规定
1、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并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因违反《村规民约》而发生的纠纷。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因违反《村规民约》出现的纠纷,按照平等自愿、依法调解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进行。
3、村民对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4、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给予过错人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
5、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于2020年 6月 15日开始实施执行,涉及到的条款由村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另行讨论决定。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