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政策法律 返回列表
下尾王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19-12-20 16:39:19

下尾王村村规民约

 

    按照中央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体要求。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藏匿罪犯及罪犯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严禁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严禁吸毒,贩卖毒品,运输毒品,非法携带毒品,制造毒品,走私毒品。坚决跟违法涉毒行为作斗争,杜绝毒品犯罪。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9、严禁恶意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散养猪、牛、羊。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禁户外焚烧垃圾、杂物,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宅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遵循公序良俗,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实行火葬,严禁土葬,杜绝骨灰违规二次土葬造坟;骨灰原则上应寄存殡仪馆、骨灰楼(堂)、公墓。提倡将骨灰集中统一撒散、深埋,不留坟头;提倡花葬、树葬、草坪葬和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把更多的人类赖以生存土地留给子孙后代,造福人民。

     4、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法轮功等违法组织。

    5、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6、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不乱丢烟头,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存放、实时回收、集中运输处理;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7、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兴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相邻利益。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婚事新办,不滥发请柬,控制宴请桌数、酒席档次,不铺张浪费;不搞豪华车队,不过量饮酒。提倡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

    4、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

    5、夫妻地位平等,提倡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6、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文明家庭评比

    1、每年年终在全村范围内进行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每年评出文明家庭三户。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将由村委会发放文明家庭牌匾。

    2、参加文明家庭评比的家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孝敬老人、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3、文明家庭评比由各村民小组推选,村委会提名,须村民代表会议全体一致通过方能当选。

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全村通报批评、出具检讨书等处罚,情节严重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