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17-07-04 11:06:32
普军委[2017]45号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创文为我、我为创文”主题系列活动,镇委、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7月14日,用10天的时间,对照前阶段揭阳、普宁两级创文督查反馈的问题,立足“清垃圾、治污水、上设施、建机制”的基本要求,聚焦“干净、整洁、有序”目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统一行动,进一步巩固扩大我镇“创文为我、我为创文”创建效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领导亲抓,全党全民参与。开展“创文为我、我为创文”主题系列活动,是“迎盛会·百日百项大行动”项目之一,也是下半年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各单元、各村(居)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镇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统一行动上来。要求单元长要靠前指挥,带领单元同志到各村开展经常性巡查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村书记、主任作为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抓亲管,带领党员干部,发动群众清洁家园,确保村庄积存垃圾得到全面清理,村巷道干净整洁,最大限度地形成“创文为我、我为创文”的生动局面。
- 严格保洁要求,扎实推进整治。根据揭阳市创文办[2017]45号文件提出的保洁要求(镇区保洁要求:镇区单位、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严格落实;保洁队伍和设施配备到位、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车辆无乱停乱放;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溢流、无露天垃圾、无卫生死角;广告牌、店(门)面招牌整齐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农贸市场经营摊点设置规范有序;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公共设施设置合理、卫生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村(居)保洁要求:村规民约和卫生管理等公共约束制度健全管用;保洁人员及时清扫乡村道路、巷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垃圾,保洁机制运行良好;公共区域无乱堆乱放、乱垃乱挂、乱搭乱建;垃圾集中收集点规划科学、设置合理;池塘沟渠干净通畅,无漂浮垃圾杂物;农户和居民保洁要求:农户和居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卫生清洁意识明显增强;住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农户和居民庭院、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基本消除杂物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棚圈乱搭和房屋乱建现象),各单元要督促指导各村(居)持续发力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充分发挥镇配置到各村的“军埠保洁车”、打捞船的作用,组织打捞河道、沟渠、池塘面上的垃圾、漂浮物,特别是桥墩下死角存在冲积垃圾,清除公园广场、背街巷道等公共区域的垃圾、堆积在竹筐或泡沫盒或垃圾桶旁裸露的垃圾以及主要路道两旁杂草、路面沙土垃圾、占路堆放的建筑材料,清理牛皮癣、户外违规广告牌,整顿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悬挂等现象和出店经营、游散商贩、夜市摊档、马路市场、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经营活动;发放《关于做好门前三包的通知》,调动群众落实门前三包的积极性,主动清理乱搭建、乱堆放、乱拉线和房前屋后杂草杂物,以及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要加强对主次干道、市场等易堵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疏导,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努力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行动导向。
四、强化督查问效,兑现奖惩措施。成立镇人大主席张廷建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陈锐杰任副组长的督查问效组,按照督查内容包括“六个一”即一条主要干道、一条商贸街、一个集贸市场及周边、一个居民小区(或行政村)、一个农村广场或公园、一个重点部位(学校、医院、公厕等)和交通秩序“一路一口”即一个主要路段、一个主要路口的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对全镇各村居进行督查,镇党政主要领导将抽查部分村。同时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各村居在镇级督查中综合分数在70分以下的,由镇主要领导对该村书记、主任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综合分数排在全镇前三名的村,进行相应的资金奖励,以此推动全镇创文工作向更高、更广、更深层次发展。
附件:镇(街)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评分表
中共军埠镇委
军埠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军埠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附件:
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评分表
一、环境卫生整治部分(70分) | ||||||
督查项目 | 督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分70分 | 评分办法 | 实得分 | 备注 | |
1.组织保障 | 7 | |||||
1.1 领导重视 |
1.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 3.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抓整治; 4.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每项0.5分) |
2 |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调查访谈,抽查整治队员到位情况等。 | |||
1.2 保障到位 |
1.有专门的整治工作队伍; 2.整治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每项1分) |
2 | ||||
1.3 措施得力 |
1. “创文为我 我为创文”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分解到位,监管人员监管区域、工作职责、相关责任明确; 2.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有明细、有分类统计汇总。 (每项1分) |
2 | ||||
1.4 督促落实 |
完善督查问责机制,镇街主要领导每周到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促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 (每次0.5分,共1分) |
1 | ||||
2.落实整治 | 49 | |||||
2.1 “六乱”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
主要干道的沿街门店一律入店经营,无出摊经营、乱堆放商品现象;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乱摆卖现象;无乱张贴、乱吊挂现象;垃圾日产日清,无乱堆放现象;车辆有序停放,无乱停放现象。 | 14 | 现场检查。每发现1处“六乱”现象扣0.5分,扣完 14分为止。 | |||
2.2 道路情况 |
1.道路硬底化,路面完好、平整,无坑洼现象; 2.道路及绿化带整洁卫生,无乱丢乱扔垃圾现象; 3.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无违规占道堆放现象。 |
7 | 现场检查。每发现1处道路坑洼、乱扔垃圾、乱堆放现象扣0.5分,扣完7分为止。 | |||
2.3 市场环境 |
集贸(农贸市场)市场环境整洁,划行归市,有序经营,无乱摆卖、污水横流、垃圾乱堆乱丢现象。 | 4 | 现场检查,综合评价。每发现1处乱摆卖、垃圾乱堆放现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 |||
2.4 文明公厕 |
1.户外公厕有专人管理; 2.公厕清洁无异味。 (每项1分) |
2 | 现场检查,并查阅管理制度。 | |||
2.5 建筑工地 |
1.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墙,实行封闭式管理,不污染周围环境; 2.围挡墙整洁美观,并设置创文公益广告。 (每项2分) |
4 | 现场检查,每发现1 处建筑工地未设置围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每发现1处建筑工地围挡未设置公益广告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
2.6 重点部位 |
1.学校、公园、广场、医院、城中村、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部位及周边秩序良好、环境卫生整洁,无“六乱”现象; 2.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健身器材完好无损,无被挪用现象。 (第1项5分,第2项3分) |
8 | 现场检查,综合评价。 | |||
2.7 临街建筑 |
1. 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外墙整洁,无违章搭建; 2.沿街门店全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店及周边干净整洁、秩序、绿化良好,无占道经营、乱停放以及乱设招牌、雨篷、遮阳篷现象。 |
7 | 现场检查,综合评价。每发现1处沿街门店门前三包不落实现象扣0.5分,扣完7分为止。 | |||
2.8 居民小区 |
1.社区楼门内干净整洁; 2.楼道无堵塞; 3.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 4.照明灯完好,配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设施。 |
3 | 现场检查,综合评价。 | |||
3.公益宣传 | 1.在主要干道、重点区域、重要公共场所等,设置“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创文”等主题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占总广告量比例≥30%; 2.广告文字及图片规范、恰当、美观; 3.无残旧、破损或违章设置的户外公益广告。 (第1项5分,第2、3项各1分) |
7 | 综合评价该次现场督查区域的公益广告数量及设置形式。 | |||
4.整体形象 | 1.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公共建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标牌广告用字规范,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2.主要道路及街道环境整洁有序; 3.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4.居民(村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
7 |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综合评价该地区开展环境整治的水平,分项评分。 | |||
二、交通秩序整治部分(30分) | ||||||
督查项目 | 督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 标准30 | 评分办法 | 实得分 | 备注 | |
1.主要路口秩序井然 | 主要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守法,有序通行,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乱穿马路、随意掉头、违规变道等行为。 | 6 | 现场检查。抽查1个主要路口,半个小时内,每发生1起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违规变道、随意掉头等违章行为扣0.2分,扣完6分为止。 | |||
2.摩托车安全行驶 | 1.摩托车驾驶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 驾驶摩托车无超速、超载、逆行等现象。 |
4 | 现场检查。抽查1个主要路口,半个小时内,每发生1起摩托车违章现象扣0.1分,扣完 4分为止。 | |||
3.车辆停放有序 | 1.车辆在机动车道上违规停车现象较少,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各类机动车辆无随意停车现象; 2.道路两侧车辆有序停放。 (每项3分) |
6 | 现场检查,抽查1条主要路段,机动车道上每公里乱停放车辆少于8辆的不扣分,每增加2辆扣1分,扣完3分为止。每公里道路两侧车辆有序停放的不扣分,违规停放车辆达到5辆扣1分,超过5辆的,每增加2辆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
4.整治力量在岗情况 | 整治力量(含警力、镇街参与整治人员等)在岗且加强路面管理。 | 3 | 现场检查,抽查1个主要路口,查看整治力量在岗情况,并根据实际综合评价。 | |||
5.非法三轮车、超标助力车、超标电动车有效整治 | 1.非法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非法改装人力三轮车等上路载客现象得到遏制,无聚集拉客、载客、乱停等现象; 2.超标助力车、超标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整治;超标助力车、超标电动车逐步得到取缔,退出使用。 (每项3分) |
6 | 现场检查,抽查1个主要路口,半个小时内,非法后三轮车上路载客超过5辆扣1分,每增加5辆扣1分,扣完3分为止。综合评价超标助力车、超标电动车整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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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头车有效整治 | 1.无泥头车乱闯禁行、超高超载、沿途洒漏、扬尘污染、不按指定地点随意倾倒余泥渣土及建筑废料等行为; 2.施工工地泥头车落实清理保洁、有效监管、依规上路。 |
5 | 现场检查,抽查1个主要路口,半个小时内,每发现1宗泥头车违规现象,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