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
发布时间:2020-04-16 11:07:05
普占办〔2020〕213号
转发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疫情防控办防控组《转发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普卫应急函〔2020〕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
占陇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