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餐饮单位经营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8 15:06:29
关于暂停餐饮单位经营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餐饮单位: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为严控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现通知如下:
从2月9日起,全镇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含超市即食加工点、流动推点等)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严禁切日间经营聚餐服务活动,杜绝人群集聚,提倡电话、网上订餐送餐,止一切夜间经营,恢复营业活动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经营业主自觉遵守、自行告知,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对违反本通知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洪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O年二月八日